关于明确快递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5年第5号
现将快递服务等增值税政策公告如下:
一、快递企业提供快递服务取得的收入,按照“收派服务”缴纳增值税。
本公告所称快递企业,是指在境内从事快递业务经营并依法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的企业 ,上述企业向邮政管理部门备案的分支机构,以及上述企业或者上述分支机构向邮政管理部门备案的快递末端网点 。快递末端网点,是指提供快递末端服务的经营网点。
本公告所称快递服务 ,是指在承诺的时限内完成快件的收寄 、分拣、运输、投递服务的业务活动,不包括快递企业仅提供运输服务的业务活动。快递末端服务是指上述收寄 、投递服务 。快件,是指快递企业递送的信件、包裹、印刷品等物品。收寄服务 ,是指快递企业接受寄件人委托,完成快件下单 、验视、包装、封装等服务的业务活动。分拣服务,是指快递企业对快件进行归类 、封发的业务活动 。投递服务 ,是指快递企业将快件按约定方式投交到约定的地址或收件人的业务活动。
二、具有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以下简称网络货运)经营资质的纳税人,从事网络货运经营,自行采购并交付给实际承运人使用的成品油、天然气 、电力、氢能、二甲醚、甲醇以及其他各类车辆燃料(能源)和支付的道路 、桥、闸通行费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其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成品油、天然气 、电力、氢能、二甲醚 、甲醇以及其他各类车辆燃料(能源)和支付的道路、桥、闸通行费,应用于从事网络货运经营纳税人委托实际承运人完成的运输服务。
(二)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符合现行规定 。
本公告所称网络货运经营,是指纳税人依托互联网平台整合配置运输资源 ,以承运人身份与托运人签订运输合同,委托实际承运人完成道路货物运输,承担承运人责任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活动 ,不包括为托运人和实际承运人提供信息中介和交易撮合等服务的行为。实际承运人,是指接受网络货运经营者委托,实际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的经营者。
三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此前已发生未处理的事项 ,按照本公告规定执行,已处理的事项不再调整 。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5年8月11日
配资世界门户官网:股票账户app-市场监管总局开展行政约谈 要求外卖平台企业理性竞争
交易股票的app:股票操盘手炒股软件-王沪宁出席全方位扩大国内需求调研协商座谈会
国家允许的配资平台2023:免费配资炒股配资平台-三家外卖平台企业被约谈!市场监管总局:规范促销行为、理性参与竞争
杠杆炒股平台查询:炒股杠杆可以加到多少倍-恢复征收债券利息收入增值税 有何深意?
买股票app:炒股杠杆多少合适-操纵证券市场 夏德全遭证监会罚没近5600万元
股票赢家app:炒股配资平台网-上半年各地出台楼市政策超340条 “更大力度推动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释放积极信号
我要配资平台_正规的股票配资公司_线上炒股配资公司提示:文章来自网络,不代表本站观点。
记者王珍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副理事长、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原副主任王一鸣周一在“中国发展高层论坛2025...
记者辛圆3月25日,博鳌亚洲论坛旗舰报告《亚洲经济前景及一体化进程2025年度报告》(以下简称《报告》...
记者|赵阳戈年初,证监会就修改《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部分条款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市场也将注意力投向了...
3月24日,易方达国证自由现金流ETF公开发售。该产品跟踪国证自由现金流指数,这个指数是什么?有哪些优势?投资价值如何?...
2025年3月25日,倍轻松(688793.SH)公告称,公司股东宁波倍松投资有限公司(简称“宁波倍松”)拟通过大宗交易...